信息公告

关于推荐应聘第四届同济大学实验教学督导的通知
  发表时间:2015-06-02 
       同济大学第三届实验教学督导专家任期将于2015年10月到期,学校将聘任第四届实验教学督导专家。学院将在现任督导的基础上进行增加或删除人员。请各系所积极推荐(各系所要与被推荐的教师积极沟通,得到教师本人的同意确认),并将推荐的第四届督导名单上报到学院。
       督导的主要职责:督导专家主要负责对本科生实验教学进行听课检查。
       督导任职资格:1.热爱、关心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,具有较高教学和学术水平、高度责任感、治学严谨、能正常参与日常听课检查及有关教育教学监督工作的教授、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在职和退休教师,原则上不聘任年龄超过70岁以上的教师;2.身体健康,为人正派,处事公正,敢于发表意见。